机构设置

禄丰县局共设人事编制65名,其中:行政编制38名,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22名,事业编制5名。现实有在职在编人员59人,其中机关24人,乡(镇)司法所35人。局机关设党组书记、局长各1人,副局长2人;乡(镇)司法所设所长(享受副科级待遇)15人,尚有3个司法所所长缺额。在所有在职在编人员中,女11人,男48人,其中:有中共党员42人;大专以上文化的有28人,高中、中专文化的有30人;年龄最大的51岁,最小的26岁,干警平均年龄为36.9岁。
县局机关设7个科室,分别是办公室、基层管理科、政工科、宣传科、律师事务所、公证处、法律援助中心。2002年6月1日起对各乡(镇)司法所实行了收编上划管理,全县共设18个乡(镇)司法所,19个法律服务所。2002年12月,县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合并,常设县委依法治县暨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(副科级)于司法局,负责组织和实施普法、依法治理、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,进一步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