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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贯彻落实省州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产业的方针政策;
(二)研究制定全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产业发展规划及发展目标;
(三)负责全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产业政策的调研和起草工作;
(四)对全县生物资源进行调研、挖掘、定项,建立项目储备库;
(五)负责全县生物资源开发项目的选列、申报工作,并对其项目实施企业进行督促、检查和指导;
(六)负责全县生物资源开发项目贴息资金的审核、申报工作;
(七)对全县生物资源开发专项资金进行安排和管理;
(八)负责全县年度生物资源开发创新产业发展计划的编制工作,并做好统计和考核;
(九)负责全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和推广;
(十)负责协调省州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产业项目、扶持资金的落实;
(十一)做好全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产业招商引资工作;
(十二)负责(绿色)有机的申报、认证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;
(十三)负责全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产业项目、科技、市场和价格等信息的收集、反馈等服务工作;
(十四)完成县委、政府及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